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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活| 大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2021年04月27日 21:24   浏览:2607   来源:XuanerGe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群是哪些?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参保人目前有哪些缴费档次可以选择?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我市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4个档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和最高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缴费金额按当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确定)。2019年我市最高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6900元。

       3.政府缴费补贴和集体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政府补贴方面,各级政府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160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该意见实施之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00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包括历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除以139。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体现长缴多得?

       答: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7.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否提前支取?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8.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是否可以继承?

        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9.参保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有丧葬补助金吗?

       答: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当月养老金标准12个月计发;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基础养老金6个月计发(但不超过其缴费总额,特殊缴费群体除外)。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体现对特殊群体人员的政策扶持?

        答:对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县(市、区)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11.如何防止参保人重复领取和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

       答:为防止参保人重复领取待遇和虚报冒领,各县(市、区)每年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虚报冒领。村(居)民委员会要在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异地转移?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

       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相互转移?

       答:根据参保人个人意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间可以相互转移。但已领取待遇人员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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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erGe
介绍
我是轩儿哥,专业从事自媒体工作8年有余。每日分享本地生活趣事,让你对周边事物产生兴趣和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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